先别急着改页面。把总部和分支机构两份介绍并排放在一起,逐句标出冲突点,再判断哪一份是事实源。多数冲突不是谁写错了,而是同一件事被写成了两个版本:总部写“服务全国”,分支写“只做本地”;总部写成立时间,分支写开业时间;总部留一个联系电话,分支留另一个。统一事实的动作不是选一份照抄,而是先确定哪份材料对应真实主体,再决定改内容还是改结构。
拿两张纸或两个文档,把两份介绍里的句子逐条抄下来,按下面三类归档。
只有第一类需要改事实,第二类需要改结构,第三类需要改入口。把三类混在一起改,往往改完还是冲突。
判断依据不是哪份写得漂亮,而是哪份能对应到可核验的记录。假设一家在哈尔滨有实际经营场所的公司,总部页面写的是注册地址,分支页面写的是实际办公地址。这两个地址可能都真实,但用途不同:注册地址用于主体识别,办公地址用于用户到访。此时不该删掉其中一个,而应分别标注用途。
如果两份介绍对成立时间、主体名称这类硬事实说法不一致,先查营业执照和备案记录。查不到依据的版本,无论写得多完整,都不能作为事实源。这一步的动作是:列出所有硬事实字段,逐个标注“有依据”“待核实”“无依据”。只有“有依据”的字段可以进入下一步统一。
统一事实的核心不是把两份介绍改成一样,而是先写出一句关系说明,再让所有页面都服从这句话。例如:
假设示例:总部负责技术方案与合同主体,哈尔滨分支负责本地对接与现场服务。这句话确定后,总部页面不再写“本地服务团队”,分支页面不再写“全国业务总部”,两边各自保留与自己角色相符的内容。
动作上,先改分支页面里越位的表述,再改总部页面里越位的表述,最后检查两边的联系方式是否指向正确入口。做完这一步,用户从任一页面进入,都能知道谁是主体、谁对接、找谁。
统一事实不能只看页面文字是否顺眼。改完后做三个检查:
如果第二项做不到,说明关系说明没有落到页面上,需要回到第三步重写那句关系说明,而不是继续改措辞。
并非所有冲突都要合并。如果总部和分支实际上是两个独立签约主体,各自有独立业务范围、独立联系方式和独立服务能力,强行统一成一份介绍反而会让用户混淆责任方。此时应保留两份介绍,但要在各自页面开头明确写出主体关系和业务边界,让用户知道这是两个主体,而不是同一主体的两个版本。
判断条件很简单:看合同和发票由谁出具。如果由不同主体出具,就拆开写;如果由同一主体出具,就统一事实源。这个条件不依赖页面怎么写,只依赖实际业务怎么发生。